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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桩基础的施工-B静压法


管桩基础的施工

B静压法》»»»»»»»»»»»>»»»»»»»»»

 


用抱压式液压压桩机或顶压式液压压桩机作业。


施工前的准铪

1、压桩机运入现场安装就位后,应认真检查压桩设备部分的质量和性能,并进行试运转。

2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,确定合理的施工流水线路。

3、注意观察桩的入土深度及记录该深度时的压力值。其余同锤击法施工①款的规定。


试压桩的要求

在正式压桩前,应进行试压桩,以利初步确定承载力的特征值,试压桩的要求如下:

1、甲级及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静压桩基础工程,按不少于2%工程桩数量且不少于5根进行试压桩。

2、试压桩的规格、长度及地质条件应具有代表性。

3、试压桩应选在地质勘探技术孔附近。

4、施压方法及施压条件应与工程桩一致。

5、试压桩经过24h休歇后需复压。

6、试压桩宜按1 %的工程桩数量进行静载荷试验;有条件时,静载荷试验宜加载至桩的极限承载力。


压桩的顺序

1、根据桩的密集程度及桩基础与周围建(构)筑物的关系:

同锤击法施工②款第1条的规定。

2、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:

①若场地较大且部分区域的上覆土层中含砂(碎石、卵石)时,宜先在含砂(碎石、卵石)区域内施

压。

②若持力层埋深或桩的入土深度差别较大时,宜先压长桩后压短桩。

3、根据桩的规格及分布情况:

①当桩的规格不同时,宜先压大桩后压小桩。

②当场地内存在30根桩以上的大承台时,宜先压大承台桩后压小承台桩。


抱压式液压压桩机施工作业的规定

1、压桩机应配足重量,满足最大压桩力的要求。

2、压桩机机上起重机在进行吊桩,喂桩过程中,严禁行走和调整。

3、喂桩时,管桩桩身两侧合缝位置应避开夹具的直接接触。

4、带有桩尖的第一节桩插入地面0.5〜1.0m时,应严格调整桩的垂直度,偏差不得大于0.5%,然后才能继续压桩。

5、压桩过程中应经常观测桩身的垂直度。当桩身垂直度偏差大于1 %时,应找出原因并设法纠正;当桩尖进入较硬土层后,严禁用移动机架等方法强行纠偏。

6、压桩过程中应经常注意观察桩身混凝土的完整性,一旦发现桩身裂缝或掉角,应立即停机,找出原因,采取改进措施。

7、每一根桩应一次连续压到底,接桩,送桩应连续进行,中间不得无故停歇,且尽可能避免在桩尖接近设计持力层时进行接桩。


管桩接桩的保接方法

同锤击法施工④款的规定

桩帽、送桩器和衬垫的选择

同锤击法施工⑤款的规定


终压控制标准

1、可根据下列条件和原则综合确定:

①根据现场试压桩的试验结果。

②参考条件相似工地的施工经验。

③终压时连续复压次数应根据桩长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,一般不宜超过3次,对施压入土深度小于8m的桩,复压次数可增至3〜5次。当条件许可时宜采用超载施压法,一般不宜采用满载连续复压法。

④复压时每次稳压时间:压桩力小于3000KN时不宜超过10S;压桩力大于3000KN时不宜超过5S。

⑤终压力值不宜大于桩身允许抱压压桩力的1. 1倍。


2、当无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时可参照下列标准确定:

①对于摩擦桩,应按设计桩长进行控制。但需在试压桩时,先按设计桩长试压3〜5根桩,24h后再用与桩的竖向极限承载力相等的压桩力进行复压,如果桩身不下沉,即可按设计桩长进行全面施工,否则,设计桩长应修正。

②对于端承摩擦桩或摩擦端承桩,终压控制标准可按下列规定执行:

a)当桩入土深度L>23m时,终压力值可取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2. 0倍。但桩周土为粘性土且灵敏度较高时,终压力则取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1.70〜1. 90倍,并复压1〜2次。

b)当桩入土深度15m<L矣23m时,终压力可取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2. 0〜2. 4倍,当桩较短且土质差时取值接近2. 4倍,桩较长且土质较好时取值接近2. 0倍,并复压2〜3次。

c)当桩入土深度8m<L≤15m时,终压力可取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2. 2〜3. 0倍,当桩较长且土质较好时取值接近2. 2倍,桩较短且土质一般时取值3. 0倍左右,并复压3次。

d)当桩的入土深度只有6m〜8m时,终压力可取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2. 8〜3. 2倍,并复压3〜5次。

e)当终压力值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而达不到本条有关规定时,宜按实际情况降低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,不得任意增加复压次数。


截桩和送桩的规定

1、当一根桩压完后,若有露出地面的桩段必须在移机前截去,管桩应用锯桩机截割,严禁利用压桩机行走推力强行将桩扳断的作业法。

2、当桩顶被压至接近地面需要送桩时,应测出桩的垂直度并检查桩头质量,合格后应立即送桩,压送作业应连续进行。

3、送桩应用专制钢质送桩器,不得借施压用的工程桩作送桩器。

4、当场地上多数桩较短(L≤15)或桩端持力层为风化软质岩可能需要复压时,送桩深度不宜超过1.5m。

5、除本条4款规定外,当桩的垂直度小于1 %且桩的有效桩长大于15m时,静压桩送桩深度可根据需要送得比锤击桩深一些,但不宜超过8m。

6、送桩的最大压桩力一般不宜超过桩身允许抱压压桩力的1.1倍。

7、沉桩完毕,桩孔应及时可靠地覆盖,确保人身安全。


静压桩工程的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

1、 严禁边压桩边开挖基坑。

2、 严禁挖土机械横向撞击或推拉桩头;其余同锤击法施工⑦款的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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